
作为城市普惠托育体系的基础服务单元,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是实现“就近可托、普惠共享”的核心载体,在完善婴幼儿早期照护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作为“家门口的托育服务”,凭借着就近、普惠、便利等优势,社区托育点也成为众多家长的首选。
对于投身其中的建设者而言,在建设社区托育点时,一系列关键问题随之而来:社区托育点建设是否有国家标准?从选址、建筑到消防,各个环节有哪些具体要求?倘若没有户外场地,又能否满足合规运营的条件?这些疑问直接关系到托育点能否顺利开办与持续运营。
国家标准:构建规范化建设框架
基础规范
国家层面以《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为参照,明确托育机构功能设计应符合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做到功能完善、舒适温馨、绿色环保、智慧互联,营造适合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空间环境,进行功能布局时,统筹考虑日照、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要求,为婴幼儿提供安全健康的设施环境。
消防安全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标准》规定,托育场所不设在地下、半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差超10m),不与易燃易爆场所、厂房仓库等同建或贴邻特定危险房间。
人员与规模
托育机构根据收托人数合理配置人员,乳儿班(6-12月龄)师生比不低于 1:3,托小班(12-24月龄)不低于1:5,托大班(24-36月龄)不低于1:7。婴幼儿托育的室内建筑空间,应包含若干生活单元以及多功能活动室、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和交通空间。婴幼儿托育功能每托位建筑面积≥9平方米。
选址要求:安全优先与社区融合
国家标准要求托育机构选址需远离污染源、高压线、加油站等危险区域,选择地质条件稳定、交通便利的地段。
多地探索“嵌入式”建设路径,利用社区公共空间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已有多地探索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社区配套用房等场所嵌入社区托育服务,共享室内外空间,既满足安全规范,又提升服务可及性。
建筑设计:功能分区与适儿化改造
空间布局
国家标准要求托育机构划分为生活用房(含睡眠区、活动区)、服务管理用房及供应用房,其中乳儿班需独立设置配乳区、清洁区等功能分区。
细节规范
婴幼儿生活单元及其他活动用房的窗台、阳台、落地窗等重点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保护婴幼儿安全。
楼梯扶手、栏杆等设施的尺寸应满足婴幼儿使用的要求。
婴幼儿生活单元及其他活动用房宜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地面材料;有水房间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墙面宜选用环保、耐久、易清洁和美观的材料;宜选用吸声降噪材料和适合婴幼儿心理特点的色彩。
婴幼儿卫生间宜临近活动区或睡眠区设置,宜分间或分隔设置;卫生间不宜设置台阶,宜设置婴儿护理台和婴儿冲洗设施;托小班和托大班宜设置适合婴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便器之间宜设置隔断;可结合使用需求设置成人厕位,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隔离设置。
消防规范:全链条安全管控
设施配置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灭火器(每50㎡不少于2具3kg以上ABC类干粉或3L水基型灭火器)、灭火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按工作人员数量1:1.2配备)等。
疏散与应急
楼梯、疏散门设置符合标准,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疏散通道装修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婴幼儿休息期间,每个休息室至少1名保育人员值班,每个楼层至少1名巡查看护。
材料管控
装修材料符合规定,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节庆装饰不影响消防设施且及时拆除。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清洁消毒用品集中存放并远离火源和儿童活动区,定期清理易燃杂物。
户外场地:灵活性与替代方案
鼓励各地提供婴幼儿托育室外场地;暂不具备独立室外场地条件的,可统筹利用社区(小区)公共场地空间。目前已有多地探索实践不用的模式。
社区共享。社区托育点与社区公园、广场联动,定期组织户外活动,同时利用室内空间开展感统训练等课程。
功能复合。社区托育点将户外活动与社区亲子步道结合,通过“室内外联动”模式弥补场地不足。
季节适应性。在冬季利用室内多功能厅作为替代活动场地,配备爬行垫、软包器械等,确保每日2小时活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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