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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及专家裁判工作的通知
2025-09-09 11:25:27

各成员单位、全国职业院校:


为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教育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托育领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拟于2025年12月举办“慧爱杯”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本届竞赛的承办单位以及专家裁判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概况


竞赛名称:“慧爱杯”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

竞赛时间:2025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赛道名称及形式:

赛道一: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高职学生赛(团体赛)

赛道二: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教师数字化职业素养赛(个人赛)


二、征集竞赛承办单位


(一)承办要求

1.拥有承办大型职业技能竞赛的场地、设备条件及丰富组织经验,近三年已成功承办一定规模的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具备协调本地资源的能力,可全程为赛事提供所需保障与支持。

3.申请单位将严格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

4.致力于推动托幼专业建设与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深度发展。

5.申请单位一次性申报承办两个赛道,高职学生赛+教师数字化职业素养赛。


三、征集专家裁判


(一)专家征集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在托幼及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须熟悉托幼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裁判、仲裁征集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执裁、仲裁经验,熟悉竞赛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竞赛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裁判组、仲裁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竞赛承办校的单位请于9月26日17:00前发送申请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至该邮箱msc@cncmveg.com。

2.申报专家、裁判、仲裁的单位请于9月30日17:00前发送汇总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专家、裁判、仲裁信息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至该邮箱msc@cncmveg.com。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后续通知请登录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官网查看下载。

(http://www.cncmveg.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

李老师  010-63134819

高老师  010-63135727

黄老师  010-63135098

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

2025年9月8日


请点击下载通知原文及附件:

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遴选通知.pdf

附件1  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竞赛承办申请表.docx

附件2  专家裁判员仲裁员推荐表1.docx

附件3  专家裁判员仲裁员信息表2.docx


关于遴选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及专家裁判工作的通知
2025-09-09 11:25:27

各成员单位、全国职业院校:


为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教育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托育领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拟于2025年12月举办“慧爱杯”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本届竞赛的承办单位以及专家裁判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概况


竞赛名称:“慧爱杯”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

主办单位: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

竞赛时间:2025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赛道名称及形式:

赛道一: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高职学生赛(团体赛)

赛道二: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教师数字化职业素养赛(个人赛)


二、征集竞赛承办单位


(一)承办要求

1.拥有承办大型职业技能竞赛的场地、设备条件及丰富组织经验,近三年已成功承办一定规模的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具备协调本地资源的能力,可全程为赛事提供所需保障与支持。

3.申请单位将严格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

4.致力于推动托幼专业建设与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深度发展。

5.申请单位一次性申报承办两个赛道,高职学生赛+教师数字化职业素养赛。


三、征集专家裁判


(一)专家征集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在托幼及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须熟悉托幼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裁判、仲裁征集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执裁、仲裁经验,熟悉竞赛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竞赛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裁判组、仲裁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竞赛承办校的单位请于9月26日17:00前发送申请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至该邮箱msc@cncmveg.com。

2.申报专家、裁判、仲裁的单位请于9月30日17:00前发送汇总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专家、裁判、仲裁信息表扫描件(加盖公章)至该邮箱msc@cncmveg.com。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后续通知请登录全国托育产教融合共同体官网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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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职业院校托幼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

李老师  010-63134819

高老师  010-63135727

黄老师  010-6313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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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下载通知原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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